已被扣押的财产竟被拆卸出售?近日,福鼎法院审结该起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案,判处被告人施某梨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。
2021年初,被告人施某梨和老蔡合伙经营船舶,施某梨担任船长,同年4月份,老蔡将其所占股份转让给同案人老李(另案处理)。
(资料图片)
同年5月,被告人施某梨等人驾驶该船舶出海接驳海砂时被查获,侦查机关依法对涉案船舶进行扣押,并委托某船厂看管。
同年7月,该船厂为躲避台风将船舶转移到福鼎市附近海域停靠,并雇请当地居民看管。
同年8月下旬,被告人施某梨在明知船舶已被侦查机关扣押的情况下,仍然与同案人老王(另案处理)等人合谋将船舶以191万元的价格出售给老孟。
8月底,老孟安排员工将船舶开走。期间,因员工对船舶设备不熟悉无法启动,被告人施某梨用电话指导启动船舶。
同年9月,该船舶被部分拆解、出售。该船厂经多方寻找发现船舶只剩部分已被拆解的船身,遂向侦查机关报案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
被告人施某梨伙同他人转移、变卖已被司法机关扣押的财物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。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、认罪表现及违法劣迹等,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。
福鼎市融媒体中心
文:法院 廖梦旖
编辑:吴倩雯
审核:汪晶晶
监制:黄益升
总监制:卓文军
关键词: